《园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博罗县园洲镇绿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园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园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位于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委会白木朗地段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总投资878.20万元,总占地面积355.06m2,主要对一期改良型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提标升级:在原有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基础上增加絮凝沉淀、反硝化和污泥浓缩工艺,在原有设施上增加絮凝反应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等设施,并对带式压滤机设备进行更换。尾水排放标准由原先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提标升级后集污范围不变,污水处理规模不变,仍为1万m3/d。改造升级工程劳动定员为1人,从原有员工人数13人中调配,不新增员工人数。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博罗县园洲镇绿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编制《园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验收监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罗县园洲镇绿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委会白木朗地段
联系人:戴戈 电话:0752-668620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18年11月7日-2018年12月4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博罗县园洲镇绿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园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验收报告(会后修改公示版1107)